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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的好“死者为大”,中国自古以来就是重视丧葬风俗的国家,对死者的尊重最远可以追溯到旧石器中期,到先秦时期成为定制。
我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称号,在古代丧葬之事乃为大事,有一系列繁琐的丧葬礼仪包括收殓、入殡、送葬、祭祀等。
整个殡葬过程,充满着生者对死者的追思、缅怀,悼念的哀思之情。
在死者入土之后,生者还会根据死者的事迹,为死者竖立墓碑,以来评判死者生前事迹的优劣与影响。
中国墓碑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制时期,到东汉时期定型
因为中国古代对陵墓等级森然,同样墓碑也是,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形成了老人们口中所言“墓碑五不立,立后人丁散”的世俗。
虽然经过现代文明洗礼,我们打破了很多的封建迷信,但是一些风俗习惯还是被保留下来。
那么就跟小编一起来探究一下“墓碑五不立,立后人丁散”中的五不立的原因吧。
古代对于立碑来说是繁琐且有讲究的。俗话说“新坟三年不立碑,立碑不出三代人”。
这种说法最早起源于《礼记》,文曰:“丧无贵贱,贵贱在斯,不立碑,五世绝其祀”。
其中就包括了:“新坟三年不立碑”。
那么,这当中为什么说“新坟三年不立碑”?原因是有以下几点的:
风水民俗文化
众所周知,我国古人对于风水问题极为看重,上到皇帝大臣,下到黎民百姓对于风水都有着崇高的信仰之情。
古人认为,将家族逝者埋入墓地,三年之内家族平安无事,则说明墓地选址风水,没有问题。
反之,三年之内,如果家族遭逢不测,或者墓地塌陷,则说明墓地风水有问题,需要迁坟。
这种看法对于咱们现代人来说自然是封建迷信,但是仔细一深究就可以发现,如果是墓地地基不稳固或者使用材料不够好,也是会使墓地陷落。
除此之外,还有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等自然因素。
至于家庭方面的不测,则可能是逝者个人人际问题,或者家庭内部矛盾所致。
古人的守孝传统
古人认为人有三魂七魄,人死之后七魄会在七天时间消散,这就是“头七”的由来,至于三魂则需要很长的时间的才能消失。
古人的守孝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在礼记中记载“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这说明从周朝开始父母去世,子女则需守孝三年。
后来在历朝历代中这一制度得以保留并发扬,该传统被历代皇室勋爵贵百姓所接受,并严格执行,也成为儒家“以孝道治天下”的体现。
适应与信仰
立碑意味着彻底与逝者告别!
很多人在亲人或至关重要之人去世后一时间难以接受,并且认为逝者还世间看着,需要慢慢的去遗忘逝者,接受逝者已去的事实。
同样如果立即立碑,不仅体现在对逝者的不尊重,更是伤害逝者在世亲人的心态和情感。
早夭指未成年而死之人,在古代早夭的儿童被视为不幸的象征。
早夭又称早殇,因为死者为幼年之人,他们对是人生不知,对感情概念不深,也未长大成人,无为家族立延嗣之功,也无孝顺父母之劳,故而不立碑。
且在古代早夭之人大多为穷苦人家的孩子,大多数父母无力置办碑文棺椁,大多葬于乱葬岗。
横死者,所谓横死指的因意外而死之人,其亡像大多惨目忍睹,给家人带来的悲痛震撼大过于正常死亡之人。
而且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轻损。
横死者属于非正常死亡,也担心对家族声誉造成影响故而选择不立碑。
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后人的重视,无后之人就是指无儿无女,这样的逝者是不能被立碑的。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子嗣都被视为家庭延续的根基,同样也是家族荣耀与家族复兴和传承的基本。
如果没有后代,意味着家族血脉绝嗣,家族荣耀无法传承,另外立碑是为了让后人能够缅怀和祭拜,如果没有后人也就没有立碑的意义了。
特殊身份者,通俗来说就是有宗教信仰的人。
他们因为信仰问题,这些具有宗教身份的特殊人员在自己身死之后通常会叮嘱后人说按照其宗教信仰风俗置办,故选择不立碑。
诸如信仰基督教的人,他们会按照教义根据教会规定选择用教会标志来做墓地标志如十字架,故而没有选择传统习俗来立碑。
还有一些特殊的历史人物也会这样。
如秦始皇,司马懿、曹操等,这些历史人物,生前对华夏社会贡献有利有弊。
他们通常考虑生前死后之名,同时他们的陪葬财宝众多,生前树敌也太多。
恐自己的陵寝遭到打扰,故此选择不立碑,是非功过由后人评说。
忠诚与孝道最为被古人所看重,对于古代统治者来说忠诚是他们选拔人才的一大标准之一。
孝道是考核一个人的人品的重要依据,也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道德标准之一。
如果一个人对统治者不忠诚,对父母不尽孝道,不仅会被世人所唾弃,其所在的家族也会被扣上不忠不孝的帽子。
这会让家族被统治者所厌恶。故而不仅不会被允许立碑,其人死后也大多葬入乱坟岗。
回顾历史,这种家族在中国历史上有个代表家族,就是元朝时期福建蒲氏家族。
这个家族最开始是南宋时期进入进入中国经商的阿拉伯家族,他们世受南宋的优待和看重,掌握着南宋大量海船和市舶司。
但是这个家族在元朝统一全国的战争中出卖了宋朝,间接导致崖山十万军民殉国的灾难开始。
进入元朝之后因为卖宋有功,而居高自傲,无视朝廷法律,惹怒元廷而被判满门抄和流放。
到明朝建立,其开国皇帝朱元璋也对蒲氏家族进行了清洗。
自古以为恶作祟者无坟无碑,从古至今,中国都是一个推崇善良正义的国家。
可是在我们浩荡的历史中,却有一些作恶之辈,不仅危祸乡里,更是影响国家,作恶于社稷,乃至使中华民族遭受民族灾难。
这样的从古代说起有中行说、贾南风、秦桧、和珅,近代有以汪精卫为代表的团体。
他们生前作恶多端,声名狼藉,所做之事不被家族,社会认可。
其死后他所在的家族为了避免为他们竖立墓碑而招来祸端,通常以简葬,隐葬的方式处理他们的身后事。
现代社会虽强调人权,但考虑到舆论影响,办法大都同前人一致。
在我国古代,讲究出师有名,分工明确。
通俗来说就是古人认为要有名分,一个人如果无名分那就说明这个人社会地位不高,那么他的墓碑也就没有必要立了。
古人最看重身份和地位,如果这个人寸功未立而竖立墓碑,不仅会遭人唾弃,而且死后墓地也会不得安宁。
不过到了现代,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了,名分已不分大小,为人父母,参加工作做贡献都是名分,自然不存在说无功不能立碑的说法。
死他乡者亦不立。古人讲究落叶归根,漂泊他乡的游子时刻想着回归故乡,客死他乡的大多横死者,或者是无家可归的游民。
他们要么早就断绝了与家庭的联系,要么是横死。
在古代社会客死他乡,要想让客死者归故里是相当困难的,除了要验明正身外,还要查出死因,最后是确定死者故乡。
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封建迷信中“湘西赶尸人”的传说。
在现代,也是需要查明正身和死亡原因,最后联系死者在异地的家人。
古代对于失联的客死者大多选择埋葬在乱葬岗,故而没有办法立碑。
现在对于失联的客死往往会将其火花放入当地的公共殡葬区。
同样因为客死者大多为横死者,除了在对送死者回乡路上的担忧外,还表现在为防止给死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于是便不为他们立碑。以示对死者的尊重,更是对其亲人的照顾。
时过境迁,我们在面对死亡的习俗也有些变化,总得来说是在进步,我们能让客死者尽快回归故乡,为横死者修妆整容,保其体面。
这是对死者的尊重,也是让生者放心。
同样“墓碑五不立”也体现了古人的智慧的,教育后人从善从良,做一个善良正义之人,给我们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时代在进步,观念在变化,唯有对死亡的尊重一直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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